谢谢主持人。尊敬的罗主席、刘伟校长,还有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老师,大家下午好,很高兴能够来到这里,参加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的成立大会,我虽然在北大读了七八年的书,但是走到这崭新的教学行政楼,这个报告厅,参加这个崭新的机构的成立大会,还是感到十分荣幸。衷心地祝愿北大437ccm必赢国际,北大法学有个新的发展阶段。
中国的法治建设是一个很大的话题,方方面面,涉及诸多的问题。从上个世纪的80年代末期,最高法院就开始积极探索在司法领域进行司法体制和基层工作建设的改革;从90年代后期到现在为止,最高法院先后颁布了三个五年改革纲要,司法改革所牵扯的一系列体系性的、制度性的问题,也是很多、很复杂。但是,我认为,北京大学把“法治”与“发展”联系起来考虑,是抓住了关键。
中国要获得发展,要获得一个可持续的、科学的、包容性的发展,就必须建设良好的法律秩序。没有法治作为基础的发展,必然是不稳固、不协调、不持久的。现实生活中,我们已经看到“不讲法治”的发展的弊端。比如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环境污染问题、土地闲置问题、违法暴力拆迁问题,都是因为有些地区、有些部门、有些行业的有些人员,抛开了基本的社会道义责任,置法律规则于不顾,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我们知道,“增长”并不等于“发展”。以损害公民的生命健康、破坏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赖以生存的环境为代价的增长,算不上一种真正的发展。真正的发展,必须在法治轨道上,以尊重和保护人的基本权利和利益为前提体现最大多数人的最长远利益。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我们的法治建设,也建立在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基础之上,没有社会的整体发展,法制建设也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法治建设,从根本上来说是社会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面临中国的现实问题,因此需要一种务实的精神,如果仅仅是从抽象的宏观理论出发,脱离中国的实际国情,是不可能建好中国的法治的。中国法治建设中存在的很多问题,从根本上来说,仍然是在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它们之所以成为问题,主要还是因为我们发展不够,国家和普通民众还不够富裕,人民群众普遍的受教育程度、科学文化知识的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法治与发展的关系上,如果我们不能认识“通过发展”来完善“中国法治”,如果对中国法治建设所面临的各种制约因素没有深刻认识,那么,我们所提出的法治建设方略,就很可能脱离实际,缺乏真正的洞察力。
必须要承认,在当下的中国,要实现“以发展推动法治,以法治保障发展”,是所有中国法律人必须面对的一个挑战。中国的发展,中国的法治建设都处于一个重要时期,各种类型、各种层次问题,错综复杂,交织在一起,千头万绪,需要我们去分析、去研究,以及更加重要的,需要我们做出决断。现在生活中既要求我们心怀法治的崇高理想,又要求我们面对中国的实际;既要有法律人的追求,又要有政治家的眼光。这的确是一个历史的挑战,也是一个历史的机遇。能够把握这个机遇,必将对中国法治建设事业作出根本的贡献。
正是因为这样,我对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的发展充满了期待。北京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是中国的最高学府之一,它的绝大多数学科都在全国名列前茅,而且,每类学科都有出类拔萃的优秀学者。北京大学又是国家重点支持的、享有悠久声誉的大学,不仅享有良好的物质基础,也有来自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北大法治与发展研究院,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进行跨学科、跨院系的对策性、应用性研究,肯定会成为北大中国的法治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平台。
最后,我想提一下我们的老领导:罗豪才教授,他对学术的执着精神,对中国法治建设的热心关怀,一直深深地影响着我们。他在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期间,为推动我国行政审判工作,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我们要感谢他!并祝愿他领导的北大法治与发展研究院取得更大的成绩!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