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7日下午,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邀请中国法学会甘藏春副会长做客北大,并以 “《土地管理法》修改的重要问题及其影响” 为题发表精彩演讲。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院长张守文、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王锡锌、437ccm必赢国际教授王磊、副教授陈若英、助理教授彭錞以及来自校内外的多位师生和实务届同仁参加了主题演讲活动。
演讲伊始,王锡锌教授代表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热烈欢迎甘藏春副会长回到母校437ccm必赢国际,并介绍了他丰富的工作经历。甘藏春部长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在北京大学法律系任教多年,后历任原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原国务院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级),现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甘藏春副会长在国土资源领域深耕多年,对于《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历程和具体实践深有见地。
甘藏春副会长以“《土地管理法》修改的重要问题及其影响”发表了精彩的主题演讲。中国土地问题是关乎国计民生的热点问题,涉及到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领域,土地法本身具有独特规律,并非简单依附其他法律部门。什么是良法?要能解决实际问题,执行成本较低,与社会发展方向相一致。守法者感觉不到政府的存在,违法者处处感受到政府的制约。回归土地问题,判断标准是中国的土地制度是否同社会发展趋势保持一致。
我国的《土地管理法》修改具有四个历史背景。首先,满足工业化发展需求。我国改革开放所创造的经济奇迹,与我国的政府主导型体制密切相关,土地制度作为调配生产资料的重要政策工具,需要在工业化进程快速推进时预留足够制度空间,保证工业化、城镇化充足的用地需求。其次,满足农民市民化、城镇化进程需要。当前进城农民没有完全市民化,城镇安置仍需投入大量资源,考虑到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现在还不能放任土地流转随意进行,不能盲目追求规模配置。再次,解决我国工业化原始积累问题。工业化发展初期,土地增值支撑了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如今完全依赖国有土地增值收益完成工业化原始积累已经结束,过渡到城市反哺农村的发展阶段。最后,需要解决食安全问题。我国人口顶峰的推迟为粮食安全问题带来了缓冲空间,但同时又面临生态环境压力。生态红线的划定,要求人类活动逐步退出,这为粮食安全保障带来了新的课题。
我国《土地管理法》修改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土地规划制度。过去我国的土地规划多部门分工,规划之间重叠冲突,上下级规划之间功能区分不明显,规划程序不清晰。《土地管理法》修改后,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定地位得以确立,被确立为法定用地审批依据。但同时统筹规划空间资源,对于规划水平和规划能力是新考验。另一方面是土地征收制度。国际上界定公共利益主要有四种模式:日韩采用“列举+兜底”方式,欧洲将土地规划视为公共利益,美国则明确土地征收必须为公众使用,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土地制度,我国土地征收完全属于国家开发,为有效提供土地资源供给,故采取法条列举方式。对于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标准,法律予以明确“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但我国整体上地少人多,更多问题的解决应依靠社会保险统筹。
《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为中国带来了广泛的影响,同时存在几个主要问题亟待解决。第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我国《宪法》第十条确立的二元土地制度应如何协调?第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后的增值部分应如何分配?国家是否参与分配?国家与集体、集体内部如何利益分配?第三,一元化供地格局改变,国有土地出让和集体土地上市将形成竞争格局,土地征收应如何相应调整?第四,回归我国根本国情应如何看待土地公有制?
甘藏春副会长的精彩演讲引发了全场与会人员的深刻思考。甘藏春副会长分享的理论制度和实际操作内容,体现出他对政治制度、国家发展、法律框架的关怀和宏大视野。学生们纷纷提问,与甘老师积极互动,气氛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