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 取得律师资格后开始私人执业
1975年 在英国登记为海外律师
1978年 出任国际法律妇女协会香港区主席,其后成为国际法律公证人
1986年 获委任为中国司法部委托成为公证律师
1993年 成为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港事顾问
1996年 担任推选委员会委员
1997年 出任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律政司司长
2002年 获颁授大紫荆勋章
2004-2005年 分别获中国政法大学及英国华威大学颁授法学名誉博士学位
2005年 辞去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职务
2006年 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
2012年3月6日,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香港代表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客座教授
梁爱诗
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