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6日晚,北京大学“一带一路与国际治理”系列讲座——“国际海洋保护法律秩序的碎片化与协调性”讲座通过线上方式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汉堡大学437ccm必赢国际国际公法教授、国际海洋法与国际环境法教席教授亚历山大·普洛里斯(Alexander Proelss)主讲,由437ccm必赢国际助理教授廖雪霞主持,并邀请上海交通大学凯原437ccm必赢国际教授薛桂芳、中国政法大学国际437ccm必赢国际教授朱利江担任评议人。 本场讲座旨在进一步推进437ccm必赢国际对国际法理论问题的深入研究,加深中国学界对国际法的碎片化与协调性问题的理解。活动吸引了校内外共计百余名师生参与,反响热烈,取得了圆满成功。
亚历山大·普洛里斯教授是汉堡大学国际法与公法教授、国际海洋法与环境法讲席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海洋法、国际环境法和欧盟法。普洛里斯教授主编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评注》(2017)是近年来国际海洋法领域最有影响力也最权威的学习和研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历史与实践的参考文献。此外,普洛里斯教授还以英文和德文发表了众多国际海洋法和国际环境法的学术论文。
Proelss教授强调,本次讲座关注海洋环境保护领域,但重点不在于阐述海洋环境保护的原则、规则或法律文件的具体细节,而在于探讨国际海洋环境保护领域中有助于实现法律秩序协调性的各种法律纽带。碎片化现象不是国际海洋环境保护领域所特有的,研究如何有效规避这一现象可能带来的风险,对于国际法学科的发展具有一般性的意义。
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连接着国际法的不同分支,是以高度碎片化的方式发展起来的,具有跨部门、多层级的特征。一方面,碎片化可能会带来制度间的碰撞或法律规则、原则间的冲突;但另一方面,碎片化也有其积极的一面,它反映了国际法律活动向新领域的扩展,以及随之而来的目标和技术的多样化。如果处理得当,碎片化不仅不会导致冲突,反而可以提高国际法保护海洋环境的水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二部分是一个很好的范例,它提供了多种条约机制以实现维护国际海洋环境保护法律秩序协调性的目标,包括针对不同法律层级(全球性、区域性、国家内部)和不同行为者的实施机制、对外部规则的整合机制以及对相互重合的条约规则的解释机制。
在评议环节,薛桂芳教授指出,她更倾向于从积极的角度去看待国际海洋环境法领域的碎片化现象。一方面,国际法的许多其他领域的碎片化程度比国际海洋环境法领域的碎片化程度更高;另一方面,碎片化呈现出动态的特征,使得国际法能够适应新情况,同时也加强了现存的国际法律结构。薛教授分享了她参与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BBNJ)国际协定谈判时的见闻。参加相关谈判时,她发现所有人都在引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这正体现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起到的促进法律秩序协调性的作用。
朱利江教授指出,Proelss教授的研究不仅在特定领域对国际法的碎片化的问题进行了详尽且逻辑清晰的审查,也提供了解决碎片化问题的有效方法。朱教授从三个方面谈了自己对本次讲座主题的看法。首先,碎片化在国际法中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其次,国际法所呈现出的碎片化一般是相对于国内法而言的,国内法体系中往往存在一个最高权威确保法律的一致性和协调性,而国际法体系中则缺乏这样的权威。最后,朱教授表示,他对通过采取相关措施以尽可能减轻碎片化的负面影响抱有极大信心。
讲座的最后一部分,Proelss教授回答了一系列来自听众的问题。例如,关于如何保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条文的与时俱进,Proelss教授认为,直接修改《海洋法公约》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可以通过解释或者更新外部规则的方式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进行更新;但他也提示,解释或者更新外部规则的方式在何种程度上能够实现这一效果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此外,Proelss教授还回应了“制度互动在解决碎片化问题中所起的作用”“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争议解决机制处理气候变化诉讼”“环境影响评估对解决碎片化问题的贡献”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