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9点至13点,由《中外法学》编辑部主办的“风险社会的行政法与刑法”论坛,在437ccm必赢国际凯原楼307会议室成功举办。来宾高朋满座,少长咸集,与会的刑法学教师有437ccm必赢国际陈兴良教授,梁根林教授,车浩副教授,江溯副教授,清华大学437ccm必赢国际周光权教授,劳东燕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437ccm必赢国际谢望原教授,冯军教授,付立庆副教授,陈璇讲师,以及《法学研究》编辑部李强编辑,行政法领域的学者有437ccm必赢国际沈岿教授,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金自宁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437ccm必赢国际戚建刚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赵鹏副教授,中央财经政法大学高秦伟教授,中国人民大学437ccm必赢国际于文光副教授,北京市社科院法学所成协中副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赵宏副教授,北京理工大学张晏讲师。
上午9:00,在《中外法学》主编梁根林教授和437ccm必赢国际副院长沈岿教授热情、风趣地介绍与会学者后,会议进入主单元主题报告环节。该单元由437ccm必赢国际沈岿教授主持,依次由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金自宁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赵鹏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437ccm必赢国际戚建刚教授,437ccm必赢国际陈兴良教授,清华大学437ccm必赢国际劳东燕副教授作主题发言。
首先,金自宁教授所作的报告题目为《跨越专业门槛的风险交流与公众参与——透视深圳西部通道环评事件》,金教授通过对西部通道深圳侧接线工程环评争议事件这一本土案例的近距离观察,为我们简要概括事实及法律争议焦点,梳理我国公众参与环评的制度规范,展示一种外行公众跨越专业知识门槛进行有效风险交流从而实质性参与风险规制过程的可能性,并通过分析“风险、交流与信任”的关系,对于风险规制中风险交流与公众参与能力问题的求解的可能性提出了自己的论证和制度建构方案。
其次,赵鹏副教授作了关于《风险评估中的政策、偏好及其法律规制——以食盐加碘风险评估为例的研究》的精彩发言。赵教授以简要交代现有科学界关于食盐加碘风险的众说纷纭的情况开始,进而以《碘盐风险评估》为分析对象的进行了规范观察,对其受到公众和科学界双重冷遇的情形做了多角度的解读,首先他分析了风险评估的法律性质与规范要求,即应当以科学性为最高标准,以事实发现为唯一功能。其次对风险评估论证逻辑的反科学倾向性和内在的的不确定性与政策、偏好影响的空间角度对《风险评估》的遭遇作出了理论解释。在报告的最后部分,赵教授从调试法律与科学的高度,对政策考量、个人偏好对评估科学性的影响被法律克服的可能性做出了回答,并对完善风险评估法律制度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再次,戚建刚教授作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的双重性及对监管法制改革之寓意》为题的主题发言。戚教授运用类型化研究的方法,综合社会学,心理学、工程学等多学科背景知识将食品安全风险属性归纳为两大模式——现实主义模式和架构主义模式,以模式化研究的方法探讨了二者在认识食品安全风险之逻辑起点、评价食品安全风险负面后果之因素,确定食品安全风险后果之方法的不同,后对两大模式对食品安全风险监管的五个主要环节——食品安全风险议题之形成、食品安全标准之制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风险沟通、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为切入点进行具体分析。最后对食品安全风险监管法制改革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复次,陈兴良教授做了《风险刑法理论的法教义学批判》的主题发言,首先,陈教授对于风险刑法相关理论中的“风险”概念的泛化和混淆,“安全”概念的虚幻,“预防”概念的模糊不清作出了犀利的批判,紧接着其对风险刑法的话语体系以教义学的视角进行了分析,通过风险控制刑法观、弥散化的危害原则、疏离化的责任原则命题的批判,对其话语体系的独立性、自洽性进行了证伪,最后,对于风险刑法的立法实例,如过失犯的范围拓展,行为犯的处罚前置,不作为的边界扩张,陈教授作出了不同于风险刑法理论的解释,甚至认为风险刑法理论对于上述现象的归纳、提出本身也是值得质疑的。
最后,由劳东燕副教授作《风险社会与变动中的刑法理论》的主题报告。劳教授开篇即指出,就风险社会与刑法体系的关系问题而言,重要的或许不是一头扎进立场之争,而是了解与正式刑法体系已然经历与正在遭遇的重大变化及其原因。泛泛的反对或支持可能会遮蔽真正有价值的命题:刑法不断扩张背景下如何处理与审视自由与秩序的关系。接着劳教授客观地描述描述与勾勒风险社会的背景下刑法理论所经历的变迁,以及支持或驱动这种变迁的社会原因和外在因素。包括略显宏观的刑法体系的预防走向,法益论在当代的流变和困境,刑事责任根据的结构性嬗变以及微观的教义学理论所遭遇的隐蔽重构,不法的类型化,罪责的客观化,实质化的思潮,因果关系和归责,客观地故意理论,以及被害人学的兴起。最后劳教授谈及了其本人关于风险刑法理论的立场,即承认作为风险刑法理论的现实社会基础,但是要从现有体系中努力发展出合适的控制标准。
在短暂的茶歇后,在梁根林教授主持下,与会学者之间进行了建设性的批评和积极的回应。在接近13点时,论坛在热烈而和谐的学术氛围当中圆满结束。本次研讨会的论文会以专题形式发表在《中外法学》2014年第1期,敬请法学同仁关注。
(江溯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