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2日,由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举办的“风险交流与食品安全监管”圆桌会议在437ccm必赢国际四合院三进院会议室成功举行。作为2014年中国政府信息公开周系列活动之一,此次会议聚焦食品安全监管问题,探讨了中美两国面对食品安全危机的法律政策对比。耶鲁大学437ccm必赢国际中国法律中心主任执行主任贺诗礼、科文顿·柏灵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彼得·巴顿·哈特、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划办公室风险交流处主任季孙利、罗斯福大学教授威廉·哈尔曼等多位专家出席,会议由437ccm必赢国际副院长、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主任王锡锌教授主持,法制晚报、新京报等媒体参加了会议。
会上,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规划办公室风险交流处主任季孙利女士首先介绍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划办公室风险交流处的基本职能和相关机制安排。她介绍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划办公室风险交流处主要由经济学家、规划师、项目评估流程改进人员、风险交流人员,工作使命是协调一致,进行客观的规划、分析和项目评估,改进FDA的政策和绩效。通过与FDA其他部门合作,规划办公室风险交流处致力于拓展风险交流的范围,向公众提供社会科学建议,并取得了较好成果。
来自科文顿·柏灵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彼得·巴顿·哈特先生重点分析了食品风险评估与食品风险交流的联系。他指出,把风险评估适用于食品安全并不是简单和容易的工作,向公众交流食品风险问题和决策免不了会引发争议;就美国而言,美国食品法律通过吸收风险评估的原则,向公众传达食品风险信息并允许公众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政策,获得了公众信任。
罗斯福大学威廉·哈尔曼教授在他的演讲中,提出了食品风险交流的原则。威廉·哈尔曼教授强调,风险交流并不是仅仅关于风险本身,还包括可能涉及到风险和益处的交流,其目的在于使人们能够更加全面地作出关于食物的决策。
最后,王锡锌教授分享了他对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思考和看法,同时指出,美国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有许多值得我国参考借鉴的经验方法,中美间的交流将有助于应对我国当前亟待解决的食品安全危机。
(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