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96级本科生的经济法概论课正在使用杨紫烜教授主编的《经济法学》(第二版),所以,我是带着仰望的心情走进承泽园的,觉得此行真像是追本溯源。
采访一开始,杨教授先谈起了经济立法状况。杨教授是中国最早的经济法学者之一,曾参加过《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公司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伙企业法》、《煤炭法》、《价格法》等经济法律的调研、起草、座谈讨论或修订工作。在谈到近期著述时,他从宪法和党的文件中"加强经济立法"的提法入手,介绍了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立法的发展历程。他认为,我国经济立法的目标,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其意义在于引导、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利于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无法可依不行,有法难依也不行。"杨教授对现阶段经济立法的数量、质量都很重视。认为像《国有资产法》、《证券法》、《价格法》这类急需的法律应尽快出台,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而同时也不能忽视已经暴露出来的质量问题,要制定符合客观规律要求、符合实际情况的法律,克服立法体制中的弊端。杨教授在他的近期论文中提出的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六条对策,就是在系统地总结前一个时期经济立法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的。
杨教授对经济法学理认的最大贡献在于他提出的"国家协调论",这已成为经济法学界很有影响力的理论。其基本观点是:(1)经济运行需要国家协调。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应该由经济法调整;(2)经济法是调整和完善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经济法是一个独立而重要的法的部门;(4)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经济法体系,包括经济组织法、市场管理法、宏观调控法、社会保障法;(5)健全经济法制,必须加强经济立法、经济守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这些观点在杨教授主编的《经济法学》(第二版)和有关学术论文中,均有详细论述。上述著作是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经济法理论结合起来进行研究、论证的著作,也是代表了现阶段经济法学界最具影响力的一派观点的最新著作。
杨教授54年入法律系。1958年留校任教至今,现任北大法律系教授、经济法博士生导师,是中国第一个经济法专业和第一个经济法研究所的创始人之一。看着杨教授长达数十行的著作与论文清单,有种仰之弥高的感觉,话题也自然转到了治学。杨教授提醒本科生一定要处理好博与专的关系,在要博的基础上专,在专的指导下博。读书要循序渐进,多读高质量的论著,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作为经济法专业的学生,除了学习专业方面的论著以外,还应阅读法学理论、政治经济学、哲学、逻辑学等方面的书籍。
杨教授不仅在学术上极多建树,而且担负着多名硕士生、博士生、高级进修生和博士后的指导任务。在教坛上也是辛勤的耕人。当我得知杨教授在著书立说、传道授业之外,还奔波于国内外的高等学府、讲学交流时,不禁惊异于他过人的精力。年过花甲的杨教授每天早晨都去未名湖畔进行锻炼。从他矍铄的精神、雄辩的谈吐中,我感受到一种力量,一种"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力量。也许,这就是许多成功的北大人共有的那种精神。走出承泽园,心中对杨教授留下的印象就是,这是一位在法苑中勤耕不辍的、令人可敬可亲的长者。